根据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医保医用耗材贯标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暂停采购无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产品的通知(苏公易发〔2021〕125号)》等文件要求,近期我院将开展全院医用耗材临床应用评价工作,并按照“安全、有效、适宜、降低患者医疗费用”的总原则重新遴选医用耗材。欢迎广大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供应商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遴选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
1、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原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加盖公司鲜章(详见附表)。
3、供应商相关业绩证明情况(以供应商提供的与医院签订的购销合同/购销协议或销售发票复印件为依据),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三、资料提交:
1、请参加遴选企业最迟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5点前提交资料,呈送医院设备科,加盖公章的资料视为有效。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2、各参加遴选企业同步提供所提交资料的电子档,方便后续整理文档用。
3、本次耗材遴选工作解释权归医院设备科,遴选工作中未尽事宜以医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亚楠 电 话:0516-89681000
地 址:沛县中医院设备科
下载附件:耗材遴选.rar
沛县中医院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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