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沛县中医院
2024年4月17日
第一章 询价公告及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
按照有关规定, 对沛县中医院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医院污水专用)采购项目采取公开询价。现邀请满足相关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询价文件要求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报价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报价产品必须具备检验检测报告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
(8)所投产品的责任单位为实际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为实际产品责任单位);
(9)经销商所销售产品需具有厂家授权书;
(10)须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备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 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月 23 日下午16:30
2、地点:沛县中医院采购办(现场报名)
3、方式: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备注: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5.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询价地点:
6.1.时间: 2024 年 4月 24 日9点
2.地点:沛县中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报送的份数和方式: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拒绝。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袋内,密封袋须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和询价时间,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送达询价地点。
封袋上需注明“ 2024 年4月24日北京时间09:00之前不准启封”并在封袋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
三、报价要求
按照《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询价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四、获取公开询价文件:见沛县中医院官网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医院污水专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五、报名费及保证金
1、交纳数额和形式:无
六、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要求》
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高于50元/kg,每年约使用1460kg
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报价
1、按照《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的本项目询价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中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复印件盖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其它
1、产品质量保证;
2、售后服务;
3、项目报价;
4、应急处置方案;
5、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7、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首次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在正本上逐页加盖印章(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签字(《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必须加盖印章(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评审方法
1、供应商在资格和资质及项目技术完全求符合要求的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十、评审程序
经询价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进行唱标,现场宣布成交供应商。
十一、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将根据客观事实,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没收供应商的保证金,同时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宣布成交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按照要求签订采购合同。
十三、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询价方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询价方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附件:
1、《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2、《报价表》
3、《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二章 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50元/kg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二、项目概况: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医院污水专用)采购项目
三、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1、产品符合《水处理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HG/T5562-2019)规范要求(提供国家认可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需为2021年之后)。
2、产品有效期:2年及以上。
3、使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医疗)污水消毒,对医院污水消毒现场试验检测项目中,消毒后医院污水中粪大肠杆菌、志贺氏菌和沙门氏菌不得检出;符合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提供国家认可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需为2022年之后)。
4、所投产品PH值:要求不低于4.5-6.5,(提供国家认可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5、规格剂型/型号:粉剂,1㎏/桶、1㎏/瓶或袋。
四、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五、质量保证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所投消毒粉产品须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上有备案,并可查询到(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网上截图按无效标处理。
4、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为正品,如发现提供伪劣产品、套牌产品、假冒产品等,立即取消供应资格,如造成采购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送货电话后,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当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若遇紧急情况,必须于 8 小时内送货到场。
2、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产品的使用效果、质量等进行现场考察,确保污水处理达标。
七、合同期限:2年
八、付款方式: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一个月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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