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每次在职1500元,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69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65%执行。市外转诊转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同级别医院标准降低5%。门诊待遇与徐州市内待遇一致。
居民医保:每次1800元,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一二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0% 。最高支付限额、门诊待遇与徐州市内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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