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发〔2022〕 73号)将正式实施,小编带大家看看,医保待遇和2022年相比做了哪些调整?
一 普通门诊待遇 2022年 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为每人6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提高至900元。 2023年 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提高至1800元。 二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2022年 一个统筹年度内,对“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和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一个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2023年 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门诊提高至2400元。 三 门诊特殊病待遇(以下简称门特) 2022年(16个病种) 门诊特殊病范围:包括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肝、肾、心、肺)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血友病、白血病、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下同)、难治性肾病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型 β-地中海贫血、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肝豆状核变性、巩固期精神病等 。 2023年(29个病种) 门诊特殊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非透析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情感障碍、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以及儿童Ⅰ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难治性肾病综合症、重型β-地中海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肝豆状核变性、巩固期精神病等。 四 住院待遇 2022年 一个统筹年度内所有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含门诊医疗待遇)为20万元。 2023年 一个统筹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含门诊医疗待遇)25万元。 五 医疗救助待遇
1. 医疗救助对象
2022年(8类) 2023年(10类) 新增: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2. 医疗救助待遇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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